关于组织首批数字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6-06-01浏览次数:10

各系(部):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2025—2027年)》,进一步深化《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持续更新学科专业内涵,学院对数字课程实施动态管理。现将首批数字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数字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中约定验收时间在2026年6月的课程。请各相关系部及课程负责人对照任务书核实课程信息,确保应验尽验。

二、验收要求

对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数字课程建设基本验收标准》,从课程内容、知识图谱、能力图谱、教学视频、AI助教、AI工作台、AI实践、任务引擎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验收。

验收采取书面材料审核与现场汇报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汇报应重点展示数字课程的实际应用成效,并阐述后期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计划。每位课程负责人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专家提问及答辩环节为5分钟。

三、验收时间与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准备:各课程团队需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数字课程建设基本验收标准.docx》基本情况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数字课程验收申请书.docx》。

2.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将上述材料的WORD版和PDF版(含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打包压缩,以“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

全套材料于2026年6月30日前发至邮箱:jxky@hbfs.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汇报安排:

现场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各课程负责人提前准备汇报PPT。

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或无故缺席现场汇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验收,项目按“不通过”处理。

四、验收结果应用

1.验收结果为“优秀”或“通过”的课程,学院将纳入数字课程资源库,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数字课程相关项目。

2.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课程,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随下一批数字课程建设项目一并再次验收。若再次验收仍不通过,则终止项目建设,具体按《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1290812。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课程团队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教务部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