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5年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老师发布时间:2026-05-14浏览次数:10

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效保护、利用档案资源,更好地服务学院中心工作。根据学院办公室工作安排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请各部门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划分表》收集2025年度档案材料,现将2025年年内档案的移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档案移交时间安排

1.部门文书档案文件资料于2026年66日前移交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的,需出具书面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档案归档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为归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专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归档工作,兼职档案员原则上要求保持三年不变。请所有兼职档案员QQ群582569984以便工作联络

2.档案收集、整理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关键环节,应做到档案材料应收尽收,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从即日起按归档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3.各部门档案的收集范围须按《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划分表附件1有关条目执行学院办公室参照DQ11、XZ11、XZ14、XZ15、XZ16、ZC11、ZC12、JJ11、JJ12、SB11、SB12;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参照DQ13、DQ14;人力资源部参照XZ12;财务部参照CK11、CK12、CK13、CK14、CK15;教务部参照JX11、JX13、JX14、KY11、KY12;学生工作部参照DQ17、XZ13;团委参照DQ16;工会参照DQ15;各系参照JX12。

4.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整,保证档案之间的必然联系,充分体现其价值

5.必须移交档案原件资料盖红色鲜章)。

6.各部门移交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移交手续,由移交部门打印移交目录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名盖章  

联系人:龚郭小雪

联系电话:81290825


附件1:法商学院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划分表.docx

附件2:档案移交清单.docx

                                  档案室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