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次数:10

各系: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关于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和教育部“健康第一”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第十三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树立现代健康理念,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厚植特色心育文化,赋能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本次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第一,从心出发

二、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026年5月

三、活动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申报及实施阶段(4月1日~5月14日)

1.各系紧密围绕“健康第一,从心出发”活动主题,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学生心理实际,组织开展以班级为单位,或可在班级、系部进行推广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并于4月10日前提交“第十三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主题教育活动项目申报表”。经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批后,即可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多角度、多群体、全方位进行活动方案设计,并于5月10日前完成各系活动项目。

2.各系班级需在5月14日前,按照心理班会要求,组织开展1场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心理班会可围绕情绪管理、压力应对、人际关系、自我关爱、时间管理、行为管理、恋爱情感、职业规划、学习心理、心理知识普及等主题展开,班会题目围绕主题自拟,每场班会不得少于45分钟。系部负责心理班会的组织和检查工作,班会结束后以系为单位做好新闻素材的收集整理,及时向系部网站投稿报道。

3.各系组织全体在籍学生晚讲评期间参加春季心理健康素养线上测评,无晚讲评的班级由各系组织线上集中测评,本次测评采用贝克抑郁量表(BDI)和阿森斯失眠量表(AIS),助力学生科学评估心理状态和睡眠质量。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4月12日。学生若对测评结果有疑问或需要专业支持,请及时预约心理咨询。

(二)户外心理游园会活动阶段(5月21日~5月22日)

为宣传和推广“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凝练总结各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初步拟定于5月21日-5月22日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各系开展户外心理游园会活动。

(三)组织评审阶段(5月25日~5月29日)

活动结束后,各系要注重对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做好活动总结,届时学生工作部将组织并邀请专家开展活动评审工作。评审以活动项目总结和现场展示成绩各50%为最终评定依据,针对活动项目开展情况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保障有力,活动计划周密。各系应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与覆盖面,各系负责统筹和指导活动开展、效果评估以及后期宣传等。

(二)着重心育引领,主题鲜明突出。活动主题应当符合当代大学生心理特征,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三)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活泼。活动内容紧贴大学生心理特点,开展心理班会、心理微电影、心理健康讲座、趣味心理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提升心理适应能力。

(四)能够全面分析,项目总结翔实。各系要对活动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活动结束后,在现场展示环节需提供翔实可靠的活动支撑材料。活动成果需冠名“第十三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字样,活动成果形态可为心理微课、心理暖心贴士、活动典型案例、会商指导方案、上级领导批示肯定、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论文、画册、学生作品集等。

六、报送安排

(一)各系应扎实组织活动,做到活动前有宣传通告,活动中有良好氛围,活动后有新闻报道。各系需于5月14日之前将“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通讯稿电子版、活动照片以系为单位,传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打包发送至邮箱:479610092@qq.com。

(二)各系需在活动结束后撰写“附件1:活动项目总结表”,总结表字数1500字内。各系需以系为单位,于5月17日之前将电子版传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发送至邮箱:479610092@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510室。 

附件:附件1  活动项目总结表.docx

      附件2  活动项目现场展示评审细则.docx


 

                            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