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竞赛奖励办法》、《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支持部分A+赛事的奖励办法(试行)》鄂法商【2025】5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生竞赛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2026学年学生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代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参加竞赛取得名次且符合条件的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全日制学生。
二、时间
2025年6月1日-2026年6月30日,以证书或红头文件标注日期为准。
三、范围
1.A(A+)、B、C类学科竞赛以教务部发布的2025年和2026年学科竞赛指南为参照标准,其中获奖时间在2025年的竞赛项目参照2025年学科竞赛指南,获奖时间在2026年的竞赛项目参照2026年学科竞赛指南,不在指南名单上的竞赛不予认定。
2025年:https://www.hbfs.edu.cn/jwjx/51/c3/c4368a348611/page.htm
2026年:https://www.hbfs.edu.cn/9e/de/c9564a368350/page.htm
2.素质拓展类竞赛以团委发布的鄂法商团字〔2026〕8号关于公布《2026年素质拓展类竞赛目录》的通知为参照标准,不在目录名单上的不予认定。
https://www.hbfs.edu.cn/gqt/a9/95/c10834a371093/page.htm
3.非常设赛事。指每年由国家、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及教学指导委员会,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临时赛事。由学院团委联合相关部门负责认定。
四、步骤
1.2026年7月5日前,获奖团队负责人、个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竞赛奖励申报表”(附件2)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报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其所在系(集体项目以团队负责人所在系为准)。
2.2026年7月10日前,各系汇总、审核学生申报项目,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表(附件2)、获奖证书及“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XX系2025-2026学年学生竞赛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院团委,电子档发团委邮箱fstw@hbfs.edu.cn,纸质档经系部签字盖章后交院团委104办公室。
3.院团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各系提交的学生竞赛奖励申报材料,复核后提交学院审议。
五、注意事项
1.把握时间节点。各系、申报团队、个人需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再接受补报。
2.明确申报主体。2人及以下参与的项目原则认定为个人项目,由1人申报;团队项目的有效申报人为该项目团队的负责人(证书上无队长标识的,按团队成员排序第一为准),团队其他成员申请无效。
3.材料真实有效。奖励申报的证明材料须为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网站公示等其余材料不得作为证明材料。
4.规范奖励标准。竞赛已发放奖励的,学院只发放应奖励额度的差额部分;同一项目获得同一赛事的多个奖项,奖励按“就高不就低,只发放一次”的原则发放。所有赛事按《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竞赛奖励办法》(附件1)的相关积分规定进行申报,其中,“挑战杯”、“国创赛”还可按《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支持部分A+赛事的奖励办法(试行)》鄂法商【2025】5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再次申报。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竞赛奖励申报表.xls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XX系2025-2026学年学生竞赛奖励信息汇总表.xlsx
鄂法商【2025】50号 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支持部分A+赛事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院团委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