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6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实施方案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6-09-21浏览次数:367

为加强学院管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职级晋升评聘办法》(鄂法商〔2026〕14号)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鄂法商〔2026〕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逐级晋升、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学院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及专职辅导员。

三、岗位职数安排

根据学院管理岗位人员岗位分布情况,2026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按照:中级一级岗位2个;晋升中级二级岗位者,在符合晋升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20%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择优晋升;晋升中级三级岗位者,在符合晋升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30%比例(向上取整)择优晋升。

四、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条件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职级晋升评聘办法》(鄂法商〔2026〕14号)文件执行。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二级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个人申请表中信息及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各单位在10月9日10:00前将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申请表(纸质版1份)和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签字后纸质版各1份)交人力资源部401办公室孙老师。

2.资格审核。人力资源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并将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3.推荐评审。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员在学院管理岗职员职级晋升推评委员会上述职,学院管理岗职员职级晋升推评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业绩及年度考核结果等,结合系部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拟聘人选。

4.学院审定。人力资源部将拟聘人选报学院审定,并予以公示。

5.发文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聘任,其中辅导员按其职称和管理岗位等级就高原则予以聘用。

六、其他规定

1.同等条件下,评审推荐向下述人员倾斜: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在现聘职级任职时间长者优先。

2.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年限等按实足年月计算,本次聘任所涉及的上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认定截止时间为评审通知发布之日(2026年9月21日)。

3.推荐过程中,如发现有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拉选票、助选及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等行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81973901(院纪委)、81290811(人力资源部)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人员的职级晋升申报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docx

附件2:2026年管理岗职员职级晋升信息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