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及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0

各系部: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按时到位,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坚持凡选必审原则。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要求,加强对选用教材的质量论证和审核,所有选用教材严格按照选用程序集体决策。

2.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应优先使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原则上应为近三年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教材。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3.坚持适宜教学原则。教材选用应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应使用各自的教材。

4.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5.马工程重点教材严格依规选用。对“应用未用”的情况进行调查追责。所有课程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名单》(附件2)。

6.境外教材严格依规选用。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依据文件要求组织选用审核,加强全过程监管。境外教材的选用由各系部初审后向教务部提出申请,由学院复审确定后公示备案。

二、教材选用的要求

1.由任课教师提报拟选教材,再由系(教研室)、基本教学组织集体讨论提出审读意见,最终系部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同一课程教学任务由多个教师承担,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种教材,教材由系(教研室)讨论决定。

3.选用教材的价格要尽量合理,单价超过60元的应报批,单价超过100元的不列入教材征订计划。

4.所有课程都应填报征订教材,不需要或者没有合适教材的填报教材名称为“不征订教材”,已经征订过的教材,不得重复征订。不允许出现征订了教材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又不使用教材的情况,一经发现,追究相关系(部)、教师责任。

三、征订信息填报流程

  1.各开课系部落实教学任务,收集教材征订信息,指定负责老师在教务系统完成教材指定录入工作。

2.一门课程有上、下册的教材或需使用多本教材,在系统填报时需逐条填写教材信息,确保信息完整。

3.已申报批准的教材征订计划,原则上不予更改。若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的,由开课系部提交教材变更申请,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报教务部备案后更改。

4.系部应做好选用教材的审核及备案工作。如实填报《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备案表》(附件3),于530日前报送纸质版至教务部311室,所有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

四、填报步骤

    详见附件4


  附件1:鄂法商【2023】141号关于印发《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1:马工程教材总表(2023年10月更新).xls

  附件3: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备案表.xlsx

  附件4: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材录入教程.docx


教务部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