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2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6-03-05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系部

领导干部深入课堂了解和掌握教学一线情况,发现和解决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强化管理育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次数要求

1.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不少于8节。所听课程中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不少于1节。

2.部门领导干部:教务部部长、副部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所听课程中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不少于1节。

3.系部领导干部各系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各系总支书记、副总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二、听课任务

1.了解教师授课的基本状况,包括备课、教案、多媒体课件、仪表仪态、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2.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包括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学生精神面貌等。

3.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4.了解各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教学环境与教学设施情况等。

三、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在上课前进入教室,授课教师要积极配合,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听课人员应尊重教师,不得迟到、早退,课中不得接打电话,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课堂秩序。

3.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员应尽可能主动与师生交换意见,征询学生对任课教师授课的意见和建议,征询师生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教学设施及教学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各级领导干部对于听课中发现或师生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教务部,由教务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5.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员应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给出客观评价,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

6.各系部于学期末将听课记录本收齐后交教务部311归档。

 

教务部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