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招录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5-09-11浏览次数:39

湖北经济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选聘举办高校研究生担任我院“助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招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岗位的设置,由法商学院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设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和法商学院共同负责审批和管理,本学期“助管”岗位招录信息(见附件1)。

二、岗位招录范围及岗位职责

(一)招录范围:

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者为湖北经济学院全体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聘录用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毕业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申请。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工作。

(二)岗位职责:

研究生“助管”的岗位职责是承担设岗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设岗单位确定。

三、岗位管理与考核

(一)研究生“助管”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助管”岗位的设置、聘任与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学期一聘。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助管”,下学期不再具备应聘上岗资格。

(二)受聘研究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承担“助管”工作的,须提前两周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由设岗单位决定是否解聘,并报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和法商学院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受聘研究生出现违纪或不适合继续承担“助管”工作的情况,设岗单位有权将其解聘,设岗单位应将有关情况报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和法商学院学生工作部备案。

四、酬金标准及支付

(一)“助管”岗位津贴按照600元/月,一学期最高5个月标准计发。“助管”岗位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月不超过 40 个小时。

(二)每学期末由设岗单位核准“助管”工作时长,将津贴发放信息提交至法商学院学生工作部,法商学院学生工作部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发放。

五、岗位招录申请程序

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研一学生尚未选配导师除外),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法商学院“助管”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个人课表(电子档),于2025年9月18日17:00前交至邮箱:175951100@qq.com,由法商学院学生工作部确定录取人员。

附件1:法商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汇总表.xlsx

附件2:法商学院“助管”岗位申请表.docx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