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的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长效机制,决定开展2015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级班级心理委员、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新进成员
二、培训方式
以集中授课为主,辅以小组讨论、团体辅导等形式。学习结束后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予以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朋辈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表现优异者予以颁发优秀学员的证书。
三、培训安排
具体培训内容和安排见附件1。
四、培训要求
(一)各系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为培训学员的学习提供时间保障,并为学员参加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学员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坐,上课期间不闲谈,不得携带食物进场,不得无故中途退场,要求关闭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三)由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培训期间的考勤工作,培训前5分钟结束考勤,培训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场者,视为无故旷课;
(四)为保证学习效果,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必要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系部综合办公室提交申请并签字加盖系部公章,上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凡迟到早退1次、请假1次取消评优资格;凡迟到早退达2次或请假达2次或者无故旷课达1次者不得结业。
(五)凡未结业的学员不得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工作考核不合格。
附件:
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15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15级
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              时间              |                          培训内容              |                          授课老师              |                          地点              |         
|              11月5日             20:10              |                          开班仪式              |                           张婕              |                          教四-401              |         
|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         |||
|              11月12日             20:10              |                          朋辈辅导和心灵对话              |                               李晓华              |                          教四-401              |         
|              11月26日、27日  18:30              |                          大学生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              |                          封静、伍敏、余波              |                          教室待定(分组)              |         
|              11月底              |                          素质拓展训练              |                            体育专业教师              |                          西区操场              |         
|              12月初              |                          发放结业证书、评选优秀学员              |                             无              |                          网上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