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以及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要求,对2026届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准备工作
1、2026年4月20日前,法学专业将会结合论文检查评议要素,完成论文检查工作。
2、2026年5月3日前,所有毕业论文需完成定稿并在格子达平台进行查重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总相似比”(R)≤25%;
(2)毕业论文(设计)主体格式完整(即每篇送检毕业论文需包含目录、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几大部分);
(3)毕业论文(设计)“AIGC检测”<35%,即不得为高风险。
(4)论文(设计)的引用率不为0。
拟进行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需同时提交符合以上四项检测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不符合以上4个要求的毕业论文,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3、2026年5月6日前,学生须联系指导教师在格子达系统完成成绩评定、答辩资格确定的工作。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需在答辩前联系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中“第一、二部分”的填写。(须有评语、分数、手写签名及“同意答辩”字样)
没有获得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注意:格子达系统中的“论文指导教师评分”必须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中的“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定成绩(百分制)”保持一致。
4、2026年5月6日,法学专业将会根据教务部确定的抽检比例,确定抽检论文和成立抽检专家小组,2026年5月8日前完成学生论文定稿的抽检。2位以上(含2位)专家的评议意见为“不合格”,那么这篇学位论文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取消一辩资格。
最终参加一辩资格名单、具体答辩分组、答辩具体地点将于2026年5月9日前在系部网站公示。
二、答辩时间、论文答辩过程及成绩评定
1、答辩时间: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全天,8:00开始。
2、已取得第一次答辩资格的学生,不允许缺席一辩。无故缺席本次学位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未取得一辩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一辩。
3、 参加答辩的学生需提前15分钟候场,携带4份(其中3份交答辩教师,1份学生答辩使用)简装好的论文,以及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答辩PPT、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A3纸正反两面打印),到指定的教室参加论文答辩。学生答辩时需通过播放PPT辅助答辩。
3、答辩组长主持、组织本小组的答辩工作,答辩秘书协助,由答辩组长安排具体任务。
4、答辩流程:
(1)答辩开始
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讲解答辩流程和具体要求。
(2)论文陈述(5-8分钟)(须有PPT)
由答辩学生分别陈述毕业论文撰写情况,包括选题意义、主要观点、逻辑构建和研究方法等。
(3)提问与回答(10分钟)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陈述情况分别提问,学生做好记录并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准确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中基本信息,记录答辩老师的提问和自己的回答,完成答辩过程记录的填写。
(4)评议和材料整理
答辩小组集体评议后,组长向学生宣布答辩结果,并将答辩合格、不合格需二次答辩学生名单交教学秘书。答辩结束后,学生应完成答辩过程的记录整理。
(5)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应当是答辩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应综合考虑论文质量要求和答辩表现;答辩组长记录答辩小组决议及成绩,填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相应栏目,并在答辩结束后转交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组织完成《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剩余部分的填写。
(6)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由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都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毕业论文成绩70%+答辩成绩30%,其中两者之一不合格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秀((100>X≥90)、良好(90>X≥75)、合格(75>X≥60)、不合格(X<60))。
(7)未参加一辩和首次答辩未通过者,需修改论文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申请二次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二次答辩流程参照一辩流程。
三、毕业论文材料存档工作
1、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学生须在1周内将论文终稿上传至格子达系统“答辩后终稿”,指导老师在系统进行终稿确认后,学院将统一对所有经导师审核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再次进行查重检测,终稿查重不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按不合格录入。指导教师需严格审核学生提交格子达系统信息,确保各环节、各字段准确无误规范统一。
2、2026年5月30日之前,指导教师完成所有论文指导和成绩评定工作,学生须将以下所有材料先交由指导老师审核无误并在“核对单(见附件)”上签字确认,再按照以下材料顺序自行准备齐全并交至辅导员处: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定稿(1份);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
(3)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有修改痕迹)(1份);
(4)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1份)(应与上传终稿保持一致);
(5)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简版,1份)。
(6)论文档案袋上所有相关内容,学生须认真填写,不得漏填。学生、指导教师和答辩记录员、答辩小组长及答辩委员会主任都应按实际情况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不得遗漏。开题报告、答辩过程控制表上签名及印章须为原件。
附件: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归档核对单
附件:核对表.pdf
文法系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