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方案

时间:2025-04-29浏览:10

为保障我校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加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化管理,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以及会计系《关于会计系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系2025届本科毕论文抽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检对象及比例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5年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包括专升本学生)。

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5%。

二、组织与实施

次抽检通过“格子达”论文管理系统进行随机抽检,会系筹备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组,负责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具体落实。抽检不合格的论文直接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整改复评合格后方可获得二次答辩资格。

我系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9日,5月20日将反检结果,并确定有资格参加5月22日答辩的学生名单。

三、评议要素和评价方式

专家组对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五个方面进行考察,综合评价后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每篇论文先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

四、结果反馈与使用

1.在此次毕业论文抽检中评议结果为“合格”(且同时达到了查重合格、主体完整与导师认定的毕业论文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论文,二次答辩前由原抽检单位进行复评,复评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若复评结果仍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应取消本次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学生延期毕业。

2.对于抽检复评结果仍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老师,系部应采取一定的警告措施,并将具体处理情况报教务部备案。

五、学注意事项

1.所有毕业生须于2025年5月11日24:00前“格子达”系统完成论文定稿提交。被抽检到的毕业生未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直接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

2.抽检论文经专家评议未通过者,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

  六、其他说明

1.抽检名单由系统随机生成,抽检过程全程匿名,确保公平公正。

2.请全体毕业生及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提交符合《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要求的论文定稿。

 附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表.docx

法商学院会计系

2025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