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学院“三有三型(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应用型、创新型、实干型)”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校友在人才培养、学科竞赛与校企合作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创业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拟建立“校友创业导师库”(以下简称“导师库”)。现面向全院教职工广泛征集优秀创业校友信息,并就导师遴选、管理与服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本校历届毕业生;
2.自主创办企业并实际运营2年以上,或担任企业联合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高管等核心职务;
3.热心教育、乐于分享,每年能保证不少于10小时指导时间。
二、推荐方式
1.推荐主体:全院教职工均可推荐;
2.材料要求:
①《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校友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1);
②校友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校友卡、毕业证扫描件等;
③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工商登记截图;
④企业简介及校友本人创业故事(1000字以内)。
3.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入选名单。
三、校友创业导师工作职责
1.育人指导:
①每聘期至少开设1次创业讲座或沙龙;
②每年至少担任1支学生创业团队的“一对一”导师,提供商业模式、融资、市场等辅导;
2.项目评审:
①参与校“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项目辅导及评委;
②参与学院创业学生团队项目评审及指导。
3.资源对接:
①为学生创业项目提供供应链、客户、渠道、融资等对接机会;
②推动所在企业与学院共建“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或“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四、导师管理与考核
1.聘任周期:每届3年,可续选续聘;
2.年度考核:由创新创业学院依据“指导时长、学生满意度、项目成果、资源贡献”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3.动态调整: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导师资格并公示;
4.荣誉激励: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校友创业导师”聘书;优先推荐参评“优秀校友”“杰出校友”“最受学生喜爱创业导师”等荣誉称号。
五、学院可提供的资源
1.学生资源。开放全院双创人才库,精准匹配实习生、合伙人;
2.科研与智力支持。优先对接相关系部教师团队,联合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3.品牌与政策。在学院大型企业开展过程中,入库导师企业经院团委审批后,可在学院相关活动中免费开展企业宣传;同等条件下,优先准许校友企业入校开展相关业务。
六、工作要求
1.各系(部)须把导师库建设纳入双创工作、校友工作重点,由相关系部亲自抓,确保推荐不少于3名符合条件的校友;
2.各职能部门要联动梳理本条线掌握的校友资源,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3.全体辅导员老师要充分利用班级 QQ群、微信群、校友联络员等渠道,也可结合年度毕业生去向数据,对历届毕业生进行全方位排查;
4.所有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所推荐校友入库资格,推荐单位纳入双创工作负面清单。
七、推荐时间
请在10月15日前填写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校友创业导师推荐表》并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fscxcy@hbfs.edu.cn,纸质版盖章交法商楼104室。联系电话:81290919。
创新创业学院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