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创业校友信息、共建“校友创业导师库”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14

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学院“三有三型(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应用型、创新型、实干型)”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校友在人才培养、学科竞赛与校企合作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创业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拟建立“校友创业导师库”(以下简称“导师库”)。现面向全院教职工广泛征集优秀创业校友信息,并就导师遴选、管理与服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本校历届毕业生;

2.自主创办企业并实际运营2年以上,或担任企业联合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高管等核心职务;

3.热心教育、乐于分享,每年能保证不少于10小时指导时间。

二、推荐方式

1.推荐主体:全院教职工均可推荐;

2.材料要求:

 ①《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校友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1);

 ②校友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校友卡、毕业证扫描件等;

 ③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工商登记截图;

 ④企业简介及校友本人创业故事(1000字以内)。

3.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入选名单。

三、校友创业导师工作职责

1.育人指导:

 ①每聘期至少开设1次创业讲座或沙龙;

 ②每年至少担任1支学生创业团队的“一对一”导师,提供商业模式、融资、市场等辅导;

 2.项目评审:

 ①参与校“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项目辅导及评委;

 ②参与学院创业学生团队项目评审及指导。

3.资源对接:

 ①为学生创业项目提供供应链、客户、渠道、融资等对接机会;

 ②推动所在企业与学院共建“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或“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四、导师管理与考核

1.聘任周期:每届3年,可续选续聘;

2.年度考核:由创新创业学院依据“指导时长、学生满意度、项目成果、资源贡献”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3.动态调整: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导师资格并公示;

4.荣誉激励: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校友创业导师”聘书;优先推荐参评“优秀校友”“杰出校友”“最受学生喜爱创业导师”等荣誉称号。

五、学院可提供的资源

1.学生资源。开放全院双创人才库,精准匹配实习生、合伙人;

2.科研与智力支持。优先对接相关系部教师团队,联合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3.品牌与政策。在学院大型企业开展过程中,入库导师企业经院团委审批后,可在学院相关活动中免费开展企业宣传;同等条件下,优先准许校友企业入校开展相关业务。

六、工作要求

1.各系(部)须把导师库建设纳入双创工作、校友工作重点,由相关系部亲自抓,确保推荐不少于3名符合条件的校友;

2.各职能部门要联动梳理本条线掌握的校友资源,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3.全体辅导员老师要充分利用班级 QQ群、微信群、校友联络员等渠道,也可结合年度毕业生去向数据,对历届毕业生进行全方位排查;

4.所有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所推荐校友入库资格,推荐单位纳入双创工作负面清单。

七、推荐时间

请在1015日前填写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校友创业导师推荐表》并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fscxcy@hbfs.edu.cn,纸质版盖章交法商楼104室。联系电话:81290919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校友创业导师推荐表.docx

 

               创新创业学院  校友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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