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就开展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形式
3月,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各党支部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安排主要活动内容,落实好重温入党誓词、交纳党费、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等规定动作,严格纪律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近日,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该书收录了习近平同志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各二级党组织和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学好用好下发的《摘编》书籍,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学院党委工作要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推动学院“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服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作出湖经贡献。
2.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分别于2026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召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结合湖北“新春第一会”精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学院“新学期第一会”精神,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同心聚力、笃行实干,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共同书写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新篇章,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组织开展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专题教育。根据委组织处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指导所属各基层党支部于3月底之前,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一次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专题教育,把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求列入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讨论。
党委组织部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