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试用期满中层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组宣部发布时间:2025-11-14浏览次数:10

院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决定11名试用期满中层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2024年11月—2025年11月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党委组织宣传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单敏;

(二)教务部部长汪韵;

(三)金融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朱卉;

(四)传媒与艺术设计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黄雯;

(五)党委组织宣传部副部长郝甜;

(六)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何文静;

(七)院团委副书记周志;

(八)文法系党总支副书记高志荣;

(九)信息管理与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郝传策;

(十)传媒与艺术设计系副主任汪鸿;

(十一)信息管理与工程系副主任刘云芳。

二、考核时间

2025111925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试用期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度和履行职责情况同时考核其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四、考核方式

试用期满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试用期满工作总结、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进行。

个人工作总结。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撰写试用期满工作总结,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于111812点前提交纸质考核表至组织宣传406室,电子档以本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fsdb@hbue.edu.cn

民主测评。召开试用期满中层干部任职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参会率不低于2/3),试用期满中层干部现场述职,与会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考核谈话。考核组与考察对象的联系及分管领导、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等进行个别谈话(不少于15人),与考核对象面谈,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撰写考核情况报告

考核对象任职单位教职工不足15人的,延伸到其工作关联单位负责人或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谈话。

审定考核结果。学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汇总考核情况,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报学党委研究,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和是否正式任职意见。

五、考核分组安排

第一组:张承良、曹青

考核对象:单敏、汪韵、朱卉、黄雯

第二组:吕学斌、孙融

考核对象:郝甜、何文静、周志

第三组:张耀东、邢宇

考核对象:高志荣、郝传策、汪鸿、刘云芳

六、相关要求

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单位有关人员,配合进行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协助做好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工作。

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规范细致的工作,所有相关人员要讲政治,守规矩,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如实反映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考核对象。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doc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5年1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