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决定对11名试用期满中层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2024年11月—2025年11月),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党委组织宣传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单敏;
(二)教务部部长汪韵;
(三)金融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朱卉;
(四)传媒与艺术设计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黄雯;
(五)党委组织宣传部副部长郝甜;
(六)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何文静;
(七)院团委副书记周志;
(八)文法系党总支副书记高志荣;
(九)信息管理与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郝传策;
(十)传媒与艺术设计系副主任汪鸿;
(十一)信息管理与工程系副主任刘云芳。
二、考核时间
2025年11月19日—25日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试用期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度和履行职责情况,同时考核其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四、考核方式
试用期满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试用期满工作总结、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进行。
(一)个人工作总结。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撰写试用期满工作总结,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于11月18日上午12点前提交纸质考核表至组织宣传部406室,电子档以本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fsdb@hbue.edu.cn。
(二)民主测评。召开试用期满中层干部任职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参会率不低于2/3),试用期满中层干部现场述职,与会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核谈话。考核组与考察对象的联系及分管院领导、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等进行个别谈话(不少于15人),与考核对象面谈,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撰写考核情况报告。
考核对象任职单位教职工不足15人的,延伸到其工作关联单位负责人或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谈话。
(四)审定考核结果。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汇总考核情况,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报学院党委研究,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和是否正式任职意见。
五、考核分组安排
第一组:张承良、曹青
考核对象:单敏、汪韵、朱卉、黄雯
第二组:吕学斌、孙融
考核对象:郝甜、何文静、周志
第三组:张耀东、邢宇
考核对象:高志荣、郝传策、汪鸿、刘云芳
六、相关要求
(一)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配合进行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协助做好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工作。
(二)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规范细致的工作,所有相关人员要讲政治,守规矩,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如实反映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考核对象。
附: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doc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