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0月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10-16浏览次数:6845

各团支部:

开展面向团员和青年的主题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共青团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落实党管青年工作原则、加强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的战略性举措,是加强对团员和青年政治引领、强化团员和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动员团员和青年挺膺担当的必然要求。回首法商二十载风雨兼程,我们青年学子应该秉承“明德尚学、笃行致新”的校训精神,学习了解法商历史,共担法商之责任,用青春之火,点亮法商之光。根据共青团中央部署、立于法商校庆之际开展“担青年之责任,展法商之风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决定在全院开展2023年10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2.学习“廿载笃行 合力致新”校庆专栏

二、活动对象

所有团支部

三、开展时间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30日

相关工作说明:

(一)基本环节

    集中学习讨论。各团支部可采用“主讲+帮讲”的形式,围绕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

(二)开展形式

1.大一、大二团支部于线下进行,大三、大四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

2.团会会场应悬挂团旗,参会成员应统一佩戴团徽。【社团、组织要求相同】。

3.主题团日活动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系团总支负责人到会指导,团支部较多的系部,可以由系团总支负责人(或学生负责人代表)、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三)基本流程

  1.重温入团誓词;

  2.唱团歌;

  3.团员自觉开展学习相关内容(篇尾已附相关学习链接)

  4.观看视频:(篇尾已附相关视频链接)

  5.各团支部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时,可以采取集中学习、故事分享、征文演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交流学习心得、展示支部风采;

  6.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可为学生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本班辅导员)点评讲话(组织、社团由各指导老师点评,指导老师未到场主席团成员也可)。

注意事项:

1.根据团中央精神,本着班团一体化建设要求,本次主题团日活动考勤人数将按照各班级、组织学生总人数进行检查;

2.每周二晚8点前请各系、院级组织、社团上交本周三至下周二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时间地点安排表电子档(附件1)若有个别班级、系级组织需要更换开展时间或地点,需各班团支书及时上报系组织部负责人,由相关负责人及时通知院团委,院级组织和社团则通知院团委组织部、社管部,否则将进行酌情扣分;

3.1030日晚8点前各系团总支组织部上交10月份主题团日活动评分汇总表(附件2);院级组织、社团上交word版团会总结(文字+图片),注:文字400字-450字,图片4张以上;

4.在校所有班级团支部须在团会结束一天内录入智慧团建:“教育实践”

-“主题团日”板块,未按要求录入的团支部本次团会按0分记载,所有支部录入截至时间均为2023年10月30日晚8:00前。

5.院级组织宣传板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团委邮箱2396587534@qq.com;社团宣传版以电子档发社团管理部相关工作人员即可;班级团支部宣传版需要有实物宣传板;

6.院团委将对各班级按比例进行抽查,院系级学生组织、院级社团全部检查,并进行打分记载,同时检查各系的打分情况。请各系团总支相关部门认真检查主题团日活动并进行相应记载;

7.院团委将根据10月份主题团日活动评分细则(附件3),对各系、各组织、各社团具体分数并进行排名,院团委届时将在官Q公布各院系前三排名。

 

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www.gqt.org.cn/ztjy/zxls/pic_list/202309/t20230924_793572.htm

https://www.hbfs.edu.cn/20xq/

视频参考链接:

https://www.xuexi.cn/lgpage/detail/index.html?id=7287194554322254662

附件1.docx

附件2.xlsx

附件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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