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李梦婷 陈灵)5月26日晚,由法商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办、法律爱好者协会承办的模拟法庭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五号报告厅上演。原告、被告代理律师就房屋买卖合同民事纠纷案件展开近了1个小时的激辩,审判长的威严和辩护人有理有据的辩护使现场观众在模拟法庭中与庭审零接触,从中领略到法律的庄严与魅力。
首先是原告、被告分别诉称。原告朱建昌称,他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将房屋出售给被告褚雅芬,双方签订了产权房买卖协议,随之办理了购买房屋合同的更名手续,但被告在支付他12万元房款后拒不支付剩余的14万元购房款。被告则诉称自己已将剩余房款交付给房屋中介公司,其付款义务已履行完毕。
针对这起民事纠纷,双方律师进行“唇枪舌战”。原告律师列举6个证据,从《合同法》第424条、《民法通则》第63条等法条证明自己当事人应取得剩余房款。被告律师则出示当事人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付款收条,请求房屋中介公司员工充当证人来证实当事人已付房款。
在法庭辩论中,原告和被告围绕争议的焦点问题,通过事实来巩固己方的诉讼主张和权益。
在短暂休庭后,审判长宣读判决结果:驳回原告朱建昌要求被告褚雅芬支付14万元房款的诉讼请求。
活动结束后,法律爱好者协会会员杨晶晶说:“大家花了很多时间来了解整个庭审过程,这锻炼了大家的实践能力,也激发了大家对律师及法律工作的兴趣,为以后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