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2025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5-06-18浏览次数:10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鄂高师〔20253号),为确保岗前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2025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院尚未取得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教职工。

二、培训报名

学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学员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6月26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

注意: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80像素,高度240像素,格式:JP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眼镜等遮挡。因照片不合规,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个人承担。

三、培训内容、方式

依据高校新入职教师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教师的理想信念与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与法治素养、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职业规划与心理健康四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融合学习、通识与专业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一)集中培训

暂定于2025年7月28日至8月3日华中农业大学开展,具体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师资培训平台”)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学习网络课程。线上学习时间:2025年7月1日-8月27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原则上在827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

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核三门成绩组成,成绩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采取合卷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类别为案例分析题,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卷考试在8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及事项另行通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核采取中心评分、线上学习评分与校本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课程论文评分×60%+线上学习评分×30%+校本评分×10%。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师资培训平台提交,论文提交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22日。

②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③校本评分由学院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的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

(二)结业与发证

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免费参加一次补考;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五、培训费用

我院第一次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费、考试费由学院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所有新入职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

(二)参训人员要认真遵守培训纪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本人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请假。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1290811

 

附件1:2025年岗前培训报名平台操作手册(参训学员).docx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参训学员守则.docx

 


         人力资源部

                          2025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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