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时间:2015-03-27浏览:2701

    本网讯(通讯员 华月桂)3月25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湖北经济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董事会章程》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章程》,经举办高校和出资方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组成人员9人:漆腊应、高腊生、郭奉元、杨正才、曾海燕、陈军、梅光球、李康、来靖德。第四届监事会成员5人:张治武、朱磊、刘国武、刘成云、谢建新。
    会议选举了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聘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院长、副院长,并审议了学院2015年财务预算。会议表决通过漆腊应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治武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根据举办高校党委提名,董事会会议决定,聘杨正才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院长,聘期4年;并根据院长杨正才提名,董事会会议决定,聘刘冶、王全意、王立俊任法商学院副院长,聘期4年。
    经董事长漆腊应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薛吉宝任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