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院资产预算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一)各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对现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做出合理评估,本着“控制成本、节约资金、方便使用”的原则,在分析确定资产配置需求的基础上,按需合理申报,按时间和要求填制《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资产采购申请表》(见附件)。
(二)坚持与资产处置相结合原则。各单位须在及时申报处置确已无法使用且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后,再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需求。资产后勤部汇总各单位配置需求并形成资产配置需求清单。
(三)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资发〔2026〕9号),测算办公配置,不得超标准。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仍然可以使用或经维修后可以使用的设备,不得报废,应充分发挥使用效能。
(四)资产配置计划用途及责任
各单位申请及上报的资产购置计划须符合切实需求,因院内单位漏报、不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超过时间节点等造成不能落实采购工作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申报范围
一般资产类:办公设备、教学科研及教辅设备、后勤服务设施设备等。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报送方式
2026年10月14日前,请各单位将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资产采购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921868570@qq.com,纸质版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法商楼224办公室洪老师, 联系电话:81290825。
资产后勤部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