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鄂法商〔2025〕46号),现将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在籍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专升本学生自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评选名额
本次国家奖学金名额共18名,其中本科生13名、专科生5名。本科生与专科生分别评选,名额不得混用。
三、申请条件
1.2025—2026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为班级第一。
2.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对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仅考察其获奖后的各方面表现。
3.其他条件按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四、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依托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开展,按要求完成名单申报、逐级初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交书面申请、个人事迹材料及成绩、排名、获奖等证明材料。
2.系部初评。各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初评,确定系部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期间应公布咨询、投诉渠道,及时核实处理异议。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小组综合考察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表现进行评分,提出拟推荐名单,经院领导审定后确定评定结果,并在全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结果报送。校级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推荐学生填写《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评审结果。
五、材料报送
各系于10月19日前完成系部初评及公示,将以下材料按本科生、专科生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统一使用《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按照填写说明(附件3)规范填写,提交以下两个版本:
1.未签字盖章版: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支持doc、docx、xls、xlsx格式。
2.已签字盖章版:完成学生、推荐人及系部签字盖章后,提交PDF版,单个文件不超过20MB。学院意见及校级签章在校级评审、公示完成后统一办理。
两个版本内容须一致,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
(二)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三)系部评审报告
系部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评审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签字盖章。报告应包括评审组名单、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评审。各系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2.严格程序,遵守纪律。班级推荐及系部评选均应做好评议记录,自觉接受学院的检查和监督。
3.规范材料,及时上报。各系应认真审核申请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和获奖证明等,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按要求及时报送。
4.做好公示及留档。各系应保留公示网页截图或照片备查。公示中不得公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结束后及时撤下相关信息。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7-81977082。
附件:
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