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学生文明寝室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6-10-08浏览次数:4506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寝室文明建设,营造整洁、和谐、文明、向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修订)》(鄂法商〔2021〕6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5—2026学年度学生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5日。

二、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寝室(不含2026级新生)。

三、评选类别

文明寝室、文明示范寝室。

四、评选流程

(一)成立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委员会,由学生工作部、团委组成。各系成立文明寝室评选小组,由各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及学生干部组成。

(二)组织评选推荐

各学生寝室要进一步加强寝室建设,各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生寝室,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修订)》规定的标准开展评选,做到优中选优。其中,文明示范寝室各系可推荐1—2个候选寝室,会计系可推荐3—4个。

(三)报送评选材料

各系于10月25日前,将经公示后的文明寝室名单、文明寝室奖励发放统计表及拟推荐的文明示范寝室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四)学院评审公示

评选委员会对文明寝室和文明示范寝室进行评审后予以公示,并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相应称号的寝室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鄂法商〔2022〕29号)执行。

(二)评选结果作为学生个人评奖评优和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的参考条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做好寝室文化建设的宣传、动员和指导,深入寝室督促落实。

(二)评选期间,各系负责检查本系学生寝室,学院评选委员会不定期抽查寝室环境卫生。

(三)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发挥其在文明寝室创建中的表率作用。

(四)公示期间,因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被取消资格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所属系不得补报。

附件:2025-2026寝室奖励发放统计表(模板).xlsx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