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我院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17日8:30至4月30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进行认定申请报名。
认定机构选择:
高中阶段教师资格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选择江夏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现场确认点: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报名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进行解决。
二、认定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上阶段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体检
1.体检要求
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
2.体检结论有效期
已取得指定医院体检证明且于集中受理前成功提交的,体检结论3个月内有效(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5月6日-5月11日(不含周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法商综合楼202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27-81291096
咨询QQ群:272527303(法商学院2026届教资现场确认群),方便后期认定工作联系及教师资格证办理。(以“认定阶段-姓名-系部”格式,如:“初中阶段-张三-会计系”,实名申请,方可入群)。
五、相关公告链接
1.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7745792422526.html
2.江夏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http://www.jiangxia.gov.cn/xxgk_22343/zc/qtwj/gsgg_22348/202604/t20260413_2751955.shtml
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s://jyj.wuhan.gov.cn/zwdt/tsgg/202604/t20260408_2750763.shtml
六、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规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自行购买)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自行下载,建议使用电脑填写信息,A4纸打印,左上角档案号由现场确认点填写)。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将视为放弃。
2.申请教师资格相关样表及资料袋封面,可到对应阶段教育局通知公告附件栏目下载。
3.特别注意“个人承诺书”上传务必签名清晰、截图完整。避免因为模糊或者不完整影响后期认定。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4. 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除了个人签名,其他信息均电子打印,勿使用手写版本。
5. 提交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使用电脑填写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签名须手写);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须使用规定体检表,1张A4纸正反打印,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5)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份领取毕业证书后将复印件提交至法商楼202万老师处,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现场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在读证明;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9)《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6届毕业生由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结合系部对学生在校表现,集体出具一份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系部等)。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pdf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6版).docx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