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综合评议,拟推荐会计23410班马锦程同学作为我院候选人参加“最美大学生”的评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3月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向学生工作部(孙老师,电话:81977082)或纪委(电话:81977033)反映。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4日
根据《关于开展“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综合评议,拟推荐会计23410班马锦程同学作为我院候选人参加“最美大学生”的评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3月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向学生工作部(孙老师,电话:81977082)或纪委(电话:81977033)反映。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