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及大学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招新工作要求,经学生申报、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现将新一届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及大学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拟录用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公示期:10月9日—10月11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反映,电话:027-81290068、027-81977032。过期则不再受理。
附件1:2025年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招新拟录用成员名单.xlsx
附件2:2025年大学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招新拟录用成员名单.xlsx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