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通知,今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名。为做好此次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2010-2011学年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居班级第一名。(以上名额属原则分配,具体名额以实际评审结果为准)
四、评审时间安排
(一)
(二)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30205 接待/投诉电话:027-81973701(08:00-11:50,14:00-17:00) 传真:027-81972865 版权: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鄂ICP备18024551号-1 鄂公网安备4201150200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