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关于组织选聘创新创业学院兼职副院长的工作方案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4-01-17浏览次数:908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采用竞聘方式选任2名非中层干部岗位创新创业学院兼职副院长。工作方案如下:

一、岗位职责与待遇

岗位职责

1.专技岗副院长

(1)负责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及实践活动;

(2)负责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教材建设;

(3)负责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4)负责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申报、指导与落地;

(5)负责学院创新创业研究、创新创业培训等;

(6)负责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副院长

(1)负责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制订与规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2)负责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

(3)负责学院各级各类双创活动及赛事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4)负责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规划与建设;

(5)负责学院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

(6)负责学院校友创业项目对接;

(7)负责创新创业学院数据信息统计、整理和上报等工作;

(8)负责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待遇

1.任职期间享受1000元/月岗位津贴,并根据工作实绩参照中层副职(非部门主要负责人)标准发放管理责任津贴;

2.任兼职副院长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教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予以认可;

3.兼职副院长岗位工作成效将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基本条件与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

2.热爱教育事业,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任职资格

1.竞聘专技岗副院长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来校工作满3年,具有岗位相适应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有指导学生双创赛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经历者优先;

2.竞聘行政副院长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来校工作满3年,具有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经历,有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工作。

、工作程序

此次选聘工作采取公开竞聘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4年1月—2024年3月,其程序方法如下:

(一)公布岗位。学院公布空岗职数、岗位职责、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二)个人自愿报名。符合条件且拟报名人员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兼职副院长岗位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于2024年2月29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和3000字以内岗位工作计划书纸质版交至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法商楼40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fsdb@hbue.edu.cn。

(三)资格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四)竞聘述职。学院将择期举行竞聘述职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上述2个岗位的竞聘者集中进行竞聘述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准备5分钟以内的述职材料(含①岗位认识、②自身优势;③工作设想等)。

)民主评议。人力资源部组织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讨论决定。人力资源部依据竞聘者的竞聘述职、民主评议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公示及聘任在学院网站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手续。

纪律要求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搞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或采用非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学院纪检人员将加强对选拔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选任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7)81973901。

监督举报邮箱:fsdb@hbue.edu.cn.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兼职副院长岗位竞聘报名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