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918编辑者:法商科研

各系(部):

为提高我院教师科研能力与水平,鼓励支持优秀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鄂经法【201863号),现启动202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请人须是我院教师和辅导员,学风端正,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实际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3.已有往年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二、相关要求

1.项目选题应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项目应具有前瞻性,立论根据充分,有重要学术或应用价值,为申报更高层次的项目奠定基础。

2.申报项目的科研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含)、不超过5人,并有明确分工。

3.各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院级、厅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意的,今年不再推荐申报。

4.院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研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可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超过原研究时间,逾期一次仍不能结题的项目,作终止处理,同时收缴项目研究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两年申报校级科研项目资格。

三、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word版及pdf版,分别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由单位汇总提交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excel版,以单位名称+项目汇总表命名)。

以上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请于2022年5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2980792@qq.com纸质版交至教务部311办公室毛老师,联系电话:81290785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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