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发布时间:2021-04-22浏览次数:906编辑者:法商科研

各系(部):

为提高学院教师的科研能力,积极培育更高层次的科研项目,提升学院科研工作水平,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院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鼓励教师基于前期基础和兴趣出发自由选题,选题应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有重要学术或应用价值;项目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应了解国内外研究状况,可望在近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2法商学院教师和辅导员均可申报院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科研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含)、不超过5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个。各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院级、厅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意的,今年不再推荐申报。

3、院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项目研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可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超过原研究时间,逾期一次仍不能结题的项目,作终止处理,同时收缴项目研究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两年申报校级科研项目资格;已有往年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4、项目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doc》(word版及纸质版1份)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xls》(word版及纸质版1份),按单位汇总后于20215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lip0502@qq.com,纸质版交给教务部310办公室胡老师,联系电话:81290812,过时不候。

 

 

 

教务部

202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