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院级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479编辑者:法商科研

各系(部):

为提高我院教师科研能力与水平,鼓励支持优秀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鄂经法【2018】63号),现启动2023年度院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请人须是我院教师和辅导员,学风端正,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实际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3.已有往年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二、相关要求

 1.项目选题应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项目应具有前瞻性,立论根据充分,有重要学术或应用价值,为申报更高层次的项目奠定基础。

2.申报项目的科研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含)、不超过5人,并有明确分工。

3.各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院级、厅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意的,今年不再推荐申报。

4.院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项目研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可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超过原研究时间,逾期一次仍不能结题的项目,作终止处理,同时收缴项目研究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两年申报校级科研项目资格。

5.依托本年度立项的院级科学研究项目发表的论文要求被知网收录

、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word和pdf),院(系)+姓名+科研项目申请书命名。

各系(部)为单位,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Excel),院(系)+姓名+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命名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5月10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2980792@qq.com纸质版交至教务部311办公室毛老师,联系电话:81290785。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部

2023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