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院级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科研发布时间:2025-04-21浏览次数:10

各系(部):

为提高我院教师科研能力与水平,鼓励支持优秀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鄂法商202523号)现启动2025年院级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应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项目应具有前瞻性,立论根据充分,有重要学术或应用价值,为申报更高层次的项目奠定基础。

、申报对象

1.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须是我院教师和辅导员,学风端正,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实际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含)、不超过5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个。

3.已有往年立项的省、厅级或院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各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院级、省、厅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意的,今年不再推荐申报。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则应由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三、研究周期及结项要求

研究周期为1-2年,起始时间为申报当年的5月。立项申请书中的研究计划应根据研究周期拟定。用于结题的成果应与项目申请书中成果形式一致,并提供全套支撑材料。

、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系(部)+姓名+科研项目申请书”命名,提交电子版word和pdf版各一份,其中pdf版要求有单位审核意见。

2.各系(部)为单位,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系(部)+姓名+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命名,提交电子版excel和pdf版各一份,其中pdf版要求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以各系(部)为单位汇总,于5月8日前完成报送;其中,电子版以系(部)+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jxky@hbfs.edu.cn;联系电话:81290812。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部

2025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