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

会计系2024年本科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10

为保障我校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加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化管理,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教督【2020】5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2024本科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检对象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4年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包括专升本学生)。

二、组织与实施

教务部负责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总体安排,明确抽检工作的目的、比例及实施细则,学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对相应学生的毕业论文按照盲审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各系筹备成立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组,负责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具体落实。抽检不合格的论文直接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整改复评合格后方可获得二次答辩资格。

我系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14日,5月15日将“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查结果汇总表”反馈至教务部,并确定有资格参加518日答辩的学生名单。

三、评议要素和评价方式

专家组对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五个方面进行考察,综合评价后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每篇论文送3位评审专家考察,3位评审中有2位以上(含2位)评审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论文不通过,需做修改后复评有1位评审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需再提交2位评审专家复评,且全部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复评不通过的,延期答辩,需认真做好论文修改工作,经论文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参加下一轮答辩。

四、结果反馈与使用

1.在此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中评议结果为“合格”(且同时达到了查重合格、主体完整与导师认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二次答辩前由原抽检单位进行复评,复评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若复评结果仍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取消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学生延期毕业。

2.对于抽检复评结果仍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老师,系部应采取一定的警告措施,并将具体处理情况报教务备案。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表.docx

法商学院会计系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