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院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905

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改革与创新能力,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现启动2022年院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部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行动和“奋进之笔”行动计划实施为引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革命、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要求及范围

教学研究要立足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研究课题应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突出时代性、针对性、特色性。教学研究要针对当前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与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注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着眼学院实际,对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各环节开展针对性研究。立项范围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新工科新文科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学能力提升、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质量管理及保障体系等相关选题。立项范围可参考《2022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相关人员。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申请立项的项目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个。已有往年立项的省级或院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各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院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意的,今年不再推荐申报。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则应由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书(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word版及pdf版,分别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汇总表(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excel版)以单位名称+项目汇总表命名,按单位汇总提交。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份,于59日前交至教务部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lip0502@qq.com。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1290812

附件12022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部

                                    202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