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3-05-15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课题申请人可依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doc》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2023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2.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3.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含在研未结题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4.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并填写2023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申报人姓名+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命名。电子版发至邮箱932980792@qq.com,纸质版交Z-311毛老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6月16日,过时不候。

教务部将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项目,后序工作单独通知。

 

教务部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