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6浏览次数:3988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5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工作方针;坚持改革创新,体现改革思路和创新精神,在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改革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深入改革;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研究;坚持师生互动,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创新精神、就业创业能力。
二、立项原则
2015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要求;突出导向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选题范围
项目申请人应紧密结合学院发展定位,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特色和优势开展选题。项目申请人可参考《2014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题目。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相关人员。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申请立项的项目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五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个。已有往年立项的省级或院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本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院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意的,今年不再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将各拟申报项目的《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教务中下载中心下载)连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教务部下载中心下载)于57日前报法商综合楼教务部311室胡老师,纸质材料一式1份,电子材料发至邮箱:tulip0502@qq.com,联系电话:81973877
 
 
法商学院教务部
                                                201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