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会计系毕业生: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程序》的要求,经法商学院会计系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2023届法商学院会计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答辩准备工作
(一)答辩前两周学生将定稿的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经答辩小组审查通过,方可获得答辩资格。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二、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小组
答辩时间: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8:30——17:00  | |||
组号  | 答辩教师(首位为组长)  | 答辩学生  | 地点  | 
1  | 李长爱、蔡 程、张 茜  | 周新玲、胡莉铭、贺 琛所指导的学生  | J2-211  | 
2  | 周新玲、胡莉铭、贺 琛  | 李长爱、蔡 程、张 茜所指导的学生  | J2-212  | 
3  | 殷治平、杨 华、张 鹏  | 杨明海、李海洋、罗秀娟所指导的学生  | J2-213  | 
4  | 杨明海、李海洋、罗秀娟  | 殷治平、杨 华、张鹏所指导的学生  | J2-214  | 
5  | 唐 艳、林勇军、杨琬君、徐亚文  | 余四林、杨海丛、李益博、姚和平所指导的学生  | J2-215  | 
6  | 余四林、杨海丛、李益博、姚和平  | 唐 艳、林勇军、杨琬君、徐亚文所指导的学生  | J2-216  | 
7  | 吕伶俐、李家和、胡顺义  | 刘 迅、陈国英、郑珊珊所指导的学生  | J2-217  | 
8  | 刘 迅、陈国英、郑珊珊  | 吕伶俐、李家和、胡顺义所指导的学生  | J2-218  | 
9  | 刘国武、李井林、易 烨  | 许志勇、贾银芳、赵渊贤所指导的学生  | J2-301  | 
10  | 许志勇、贾银芳、赵渊贤  | 刘国武、李井林、易 烨所指导的学生  | J2-302  | 
11  | 张 庆、张少勇、董育军  | 卢占凤、卢传锋、黄 约所指导的学生  | J2-303  | 
12  | 卢占凤、卢传锋、黄 约  | 张 庆、张少勇、董育军所指导的学生  | J2-304  | 
13  | 谈多娇、张五新、柯昌文  | 华 琦、徐 伟、吴 萌所指导的学生  | J2-305  | 
14  | 华 琦、徐 伟、吴 萌  | 谈多娇、张五新、柯昌文所指导的学生  | J2-306  | 
15  | 刘勋涛、李 钻、阮昊怡  | 陈德刚、廖正方、曹记峰所指导的学生  | J2-307  | 
16  | 陈德刚、廖正方、曹记峰  | 刘勋涛、李 钻、阮昊怡所指导的学生  | J2-308  | 
17  | 黄益雄、胡慧娟、杭卓珺  | 邵天营、刘 群、何雨晴所指导的学生  | J2-309  | 
18  | 邵天营、刘 群、何雨晴  | 黄益雄、胡慧娟、杭卓珺所指导的学生  | J2-310  | 
19  | 胡海华、付 强、朱继军  | 曾 义、张 呈、刘芬芬所指导的学生  | J2-311  | 
20  | 夏 喆、余 浪、黄海燕  | 胡海华、付 强、朱继军所指导的学生  | J2-312  | 
21  | 曾 义、张 呈、刘芬芬  | 夏 喆、余 浪、黄海燕所指导的学生  | J2-313  | 
22  | 曹 红、邓小芬、黄 金  | 李元霞、李 荔、张治刚所指导的学生  | J2-314  | 
23  | 李元霞、李 荔、张治刚  | 曹 红、邓小芬、段俊芳所指导的学生  | J2-315  | 
24  | 刘春玲、吕慧珍、肖安娜  | 李汝胜、刘安兵、周昕玥所指导的学生  | J2-316  | 
25  | 徐珍珍、徐媛媛、殷栋华  | 刘春玲、吕慧珍、肖安娜所指导的学生  | J2-317  | 
26  | 李汝胜、刘安兵、周昕玥  | 徐珍珍、徐媛媛、殷栋华所指导的学生  | J2-318  | 
三、答辩工作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或不按时参加答辩的毕业生,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
(二)毕业论文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长主持答辩并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限5分钟),并用普通话回答答辩小组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时间限15分钟。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表,就毕业论文(设计)提出评分意见,写出答辩评语。
(三)答辩小组组长计算填写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并送答辩委员会审定。
四、归档
(一)答辩与成绩评定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成绩表,并按以下顺序归档。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定稿(1份);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
(3)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有修改痕迹)(1份);
(4)毕业论文(设计)定稿(1份);
(5)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简洁版1份)。
填写好档案袋上所有相关内容,不得漏填。
(二)归档材料每生一袋,由指导教师送各系毕业论文检查小组审核,审核合格后,本部论文指导教师于5月31日前将成绩报送会计学院教务办,论文袋于6月8日前交会计学院教务办;法商学院论文指导教师于5月31日前将成绩报送法商学院教务部,论文袋于6月8日前交法商学院教务部。
会计系
202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