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协调会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19-10-22浏览次数:330

本网讯为圆满完成我院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高教处的工作部署,我校于10月18日召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协调会》,院长王红,副院长刘冶,副院长张波,副院长、副书记杨宏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数据填报人员参加会议。副院长刘冶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方案》并成立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部副主任汪韵兼任。

汪韵首先总结上一年度数据填报的基本情况,随后就2019年数据填报较以往各项数据指标的调整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讲解了数据上报工作的一般流程,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各工作阶段的时间节点,强调了填报应注意的事项。

长王红强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并做出工作指示:一是要提高工作认识,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做到精确统计;三是要根据国家合格标准,对标对表,明确优势与不足;她强调,学校各部门应注重平时数据信息的积累,重视状态数据的应用。要充分认识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高等教育国家数据平台质量监测数据填报》的各项指标,全面准确把握数据填报的内涵和实质。

副院长刘冶强调各部门要应注重平时数据信息的积累,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国家高等教育常态监测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高等学校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自评自建的重要抓手。本次工作由教务部牵头,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加强数据管理和沟通,保证该项工作高质量完成。相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各类数据填报,负责人要做好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数据填报工作作为学校一项常态性工作,是检验我校各项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数据采集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