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办理财务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0-06-11浏览次数:18

各部门、各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物价)、省财政厅《关于疫情做好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财【2020】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 2020 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财务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结清学杂费

1、财务部将于6月15日和18日集中向教务部、学工部、系部反馈毕业生欠费情况。

2、各位毕业生请于18日前交清学杂费。

学生网上缴费方式详见“数字化校园”简介,网址为http://www.hbfs.edu.cn/jgfw/szhxy ,具体方式如下:

1)电脑端缴费:登录平台,通过“统一支付平台”完成缴费;

2)微信公众号缴费,公众号名称“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财务在线”。

3、2020年疫情住宿费(含空调使用费)退费

2020年因新冠疫情,对毕业生2019-20学年住宿费进行清理,免收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对已缴纳的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予以全额退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毕业生住宿费退费于6月20日前完成,有欠费情况,退费直接用以冲减欠费。

二、发放毕业生实习费

各毕业生实习费,根据教务部反馈完成实习情况进行发放,计划于6月20日前完成。

三、清退校园卡余额

对于有校园卡欠款的毕业生必须自行以圈存、充值等方式归还校园卡欠款。

毕业生校园卡将于6月27日(暂定日期)21:00被冻结停用,校园卡管理中心据此作为校园卡余额退付处理,经院财务处于7月1日起根据清退余额清单集中分批将结余资金退还到与校园卡关联的银行卡。请学生确保现有银行卡无冻结、注销等情形,否则无法到账。

四、关于毕业生其他经费处理的提示

1、校园卡小钱包资金(由校园卡转入的热水费、空调电费等)处理,由湖北亿优物业公司按学生离校规定办理。

2、在校期间书本费收缴或退还事项,由湖北经贸书刊发行站按清结情况办理。

3、毕业生在疫情期间住院未直接结算、并提交报销材料的,请在收到理赔款前保持通讯畅通、提交银行卡正常使用。

五、特别提示,请各位毕业生确保现有农行卡正常可用

上述提到住宿费退费、实习费、校园卡余额等发放、退还是直接返还到现有银行卡(交纳学费和校园卡关联共用的农行卡)。为保证资金到账,请毕业生在收到款项前暂不作银行卡销户、冻结等操作,否则无法到账。

如果学生农行卡号已变更,请通过数字化校园自行修改银行卡号(仅限在武汉办理的农业银行银联卡)。

 

  

财务部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