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院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综合测评实践与创新板块加分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6-09-11浏览次数:10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法商[2019]82号)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鄂法商[2022]29号),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现将2025-2026学年院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综合测评实践与创新板块加分项目和明细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具体加分参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加分,如有疑问或者投诉,请致电027-81290919。

说明1:在湖北经济学院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和参加湖北经济学院团学活动获得奖项的同学凭有效证明加分,加分标准参考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手册执行。

说明2:团委所提供的加分细则仅供参考,请同学们进行加分时将相关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提交辅导员老师审核。未包含在附件中的项目比如各类比赛活动获奖在学院各系部官网公示过的项目可按综合测评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加分,没有公示过且有疑问的加分项目,须经学生工作部认定后方能加分。 

说明3:学生参加校级各项活动表演、主持等,按文体活动校级二等奖给予加分;在各学生社团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中获奖人员参照文体活动系级奖励标准给予加分。具体加分名单见附件内容。

说明4: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第十一条第6点第(5)款的相关规定,对院系学生组织学生骨干(不含学生社团)连续任职予以酌情奖励加分,连续任职每增加一学年加0.5分。具体加分名单见附件内容。

2025-2026学年院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综合测评实践与创新板块加分项目和明细(供参考).zip


院团委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