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院团组织中持续深化“百生讲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1138

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深入推进“青年大学习”行动工作部署和团省委有关工作要求,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支部、进社团、进网络、进团课,院团委决定2020年继续在我院团学组织中深化“百生讲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理论学“习”我来讲

 二、总体思路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青年学生,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等相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继续通过“进支部、进社团、进网络、进团课”,引导帮助我院团学干部和团员学生树立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信仰,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信心,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

三、活动内容

院团委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通知精神,切实指导活动开展有关工作,采用学生个人或团队公开讲演的形式开展,通过示范巡讲、优秀主讲人评选和活力团支部推选等方式持续深化。

1.示范巡讲活动:从2019年度“百生讲坛”校级优秀主讲人、五四红旗标兵、研习社成员和奋战在抗疫一线的青年志愿者中遴选人员,开展示范巡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疫情防控期间,鼓励以直播、视频微课等形式开展线上宣讲

2.优秀主讲人评选:各团总支和团支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分别开展主题团日、演讲比赛、活动分享、主题研讨等活动,院团委结合申报情况,举办“百生讲坛优秀主讲人”活动,拟评选院级优秀主讲人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推荐参加“百生讲坛”省级优秀主讲人评比。

3.活力团支部推选:以支部学“习”实践情况为主要依据,同步结合本学年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实际,重点考察2019年圆梦团支部梦想实施情况,推选“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各团总支要切实部署,认真指导。

四、推进步骤

1.组织发动及线上预热阶段(学校开学前):结合开学延期等实际,各团总支制定下发“百生讲坛”活动通知,广泛发动系内各团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正式开学前,各系要重点通过线上主题团日等形式抓好活动组织和推进。各系通知及动员情况、正式开学前的线上组织情况请于开学后报送至团委邮箱fstw@hbue.edu.cn。

2.实施推广阶段(学校开学—10月10日):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各系适时适当开展“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优秀主讲人推选活动。在疫情未完全解除前,“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优秀主讲人推选活动以线上开展为主。各团总支须于10月10日前将“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申报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1、2),“百生讲坛”优秀主讲人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及申报人讲稿(1000—2000字)、演示文稿报送至团委邮箱fstw@hbue.edu.cn。

3.院级决赛阶段(10月12日—10月31日):团委将举办院级决赛,遴选各系申报的“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优秀主讲人,择优分别报送5个活力团支部和优秀主讲人参与省“百生讲坛”评选活动。

4.深化巩固阶段(11月1日—12月18日):开展2019年圆梦团支部总结和2020年团支部圆梦活动。(1)各团总支要指导2019年圆梦团支部开展圆梦计划,并搜集、整理实施过程的文字、图像材料。并与12月11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fstw@hbue.edu.cn。院团委将根据材料组织总结工作。(2)11月底,院团委根据“青年大学习”学习率、团组织生活评分等多项指标,公布入围“团支部圆梦计划”名单。并与12月18日前,开展2020年圆梦团支部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协力融合推进。“百生讲坛”是我省高校共青团创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品牌活动,各团支部要在往年的工作基础上,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持续深化。要重心下移、加强指导,确保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要将“百生讲坛”活动与“青年大学习”行动、圆梦团支部活动融合。要结合“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智慧团建,抓好统筹推广。要整合学生组织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等不同类型的团支部,从而促进我院基层团支部整体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2.层层深入推广。各团总支要把“百生讲坛”活动作为大抓基层革新的有效抓手,层层发动,积极面向全体团员学生、全体一线团支部开展活动,广泛覆盖。工作和活动设计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参与性和互动性。要积极出台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培养方案。要将广泛动员与重点培养相结合,挖掘有亲身故事、有思想高度的主讲人。

3.多维宣传助力。各团总支要通过网站、QQ群、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多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扩大活动以影响,提升活动的传播力,活动成果可择优向“活力法商”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稿。 



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件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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