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19-05-14浏览次数:382

各系及项目负责人:

现将相关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及之前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项目研究成果

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成果的主要形式包括:教学改革研究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实验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等。

2、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公开发表(出版)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标明)“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作者单位必须为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三、结题评审

1、结题评审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组织专家通过会议评审方式,对项目研究情况、成果及教学实践进行结题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可由高校同行专家、行业部门专家和企事业单位专家等组成,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校外专家比例不少于3/5,项目研究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专家赞同即为通过。

2、项目结题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主持人按《项目申请书》和任务计划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以立项项目为基础的主要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一定成效;经费开支合理合法。评审应侧重于成果应用于实践教学的情况。

3、专家评审意见填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中之“专家结题审核意见”栏,并附上《结题评审组专家成员》信息表。对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学院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的省教学研究项目及成果,学院将在省高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

三、结题材料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点击下载),并提供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最终研究成果(含正式出版物)、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附件支撑材料等有关材料。

2、所有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至tulip0502@qq.com

3、材料应于2019610日前交法商学院教务部311室胡老师,联系电话81973877

  

                                                      教务部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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