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活动

发布者:郝甜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580


会议现场

本网讯  10月17日下午,在法商综合楼329会议室,学院举行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学院全体党委委员、院领导,各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参加会议副院长、党委委员张波主持会议。


党委书记张治武领学

本次学习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主题,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书记张治武在会上《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让纪律成为自律》主题进行了领学,重点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及亮点等进行了讲解,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进行了部署,并分享了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张治武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与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纪律规章,与其它党内规章相衔接,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是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的迫切需要。他强调要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院、系班子成员要切实加强示范引领,争做学习宣传贯彻的表率;要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将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情况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和巡察的监督范围,重点检查是否组织了学习。

院长、党委副书记王红在分享学习体会中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二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三强化四个意识”“形态;四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五要为师生的成长营造优良的环境。

张波总结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