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就开展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切实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活动安排
(一)时间要求
2026年6月15日—6月30日,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
(二)参与对象
全体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鼓励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三)规定动作
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基本流程。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重温入党誓词;
3.现场交纳当月党费,在《党员手册》上做好登记;
4.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党支部在《基层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上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留存研讨材料。
三、重点学习内容
各党支部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实际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切实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6月6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央第九指导组进驻湖北见面会在武汉召开。中央第九指导组组长蒋卓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通报中央指导组的职责任务、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
1.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悟党中央继续派出指导组的政治考量,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校党委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抓深抓实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持续落实“四个深入学习”要求,结合《湖北经济学院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推动学习研讨再深化,深入开展交流研讨、警示教育。
3.讲好专题党课。各党支部书记结合本支部实际,于6月底前面向本支部党员讲授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把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1.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细则》,准确深刻全面把握《细则》的新精神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组织党务工作者和支部委员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水平。
3.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做好青年学生党员发展中,注重在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
(三)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根据省委、省纪委统一部署,学校将于2026年6月至7月在全校集中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
1.开展纪法宣传。各党支部在二级党组织指导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政绩观方面纪法规定,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学习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2.围绕应知应会纪法清单开展学纪活动。根据校纪委和宣传部制定的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纪法清单和纪法知识题库,开展支部“每月一学”,常态长效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组织管理。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所属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指导把关,提前审核活动方案,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规定动作,坚决防止主题党日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2.突出实效导向。要把主题党日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党员岗位实际结合起来,研讨环节要聚焦问题、言之有物,避免空泛表态。要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和学院“两优一先”表彰活动,组织党员过好政治生日,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做好党员慰问工作。
3.强化纪律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要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及时“补课”。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流动党员、在外实习党员可通过线上方式参加活动,确保党员全覆盖。
党委组织部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