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学工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1112

各系: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法商[2019]82号)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鄂经法[2014]9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

1.各系根据学院文件制定相关测评细则;院团委直属学生组织、重大校园文化活动、暑期社会实践等加分情况依据院团委第二课堂成绩单加分;学院其他部门所属的学生组织和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依据院团委第二课堂成绩单加分

2.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各系负责人担任组长,其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等。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组长,小组成员5-7人,由各类学生代表组成。

3.综合测评结果在全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附件1),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二、学生奖励

1.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经学校审定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律不替补、不更换。

2.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奖学金以班级人数为基数评选;优秀大学生标兵以全系学生人数为基数评选;优秀班集体以全系班级数为基数评选。所有数字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进行。

3.优秀大学生标兵从优秀大学生中评选产生,两者不得重复获评。

4.优秀学生干部只在班委(不含寝室长)中产生。

5.系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由系学生组织负责评选,系团总支负责审核;院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由院学生组织负责评选,院团委负责审核。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的5%

6.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全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系部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3),并由系部负责人及相关负责老师签字。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920日前

系部完成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及各项奖励评选,并公示

924日前

报送《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汇总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先进集体汇总表》及系部公示材料交至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

                      202193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综合测评成绩总表.xls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奖汇总表.xls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优秀班集体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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