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素质课程委员会各部门兼职部长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5-12-22浏览次数:10

立足学生发展需求,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五育并举的教育供给新模式。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素质课程实施方案(试行)》工作安排,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起,分阶段推进课程体系建设。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开展素质课程委员会各部门兼职部长的招募与选聘工作。

一、岗位设置

素质课程委员会下设人文与社会、艺术与欣赏、自然与科技、表达与沟通、创新与创业5个部门,各部门分别选聘兼职部长1人,共5人。

二、岗位选任条件

(一)管理岗7级或讲师职称及以上人员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三、岗位职责

(一)课程建设与申报

1.组织本部门指导老师在每学期第16周前完成下一学期课程申报,确保材料规范、齐全;

2.审核教学大纲、进度表、教案等文件,使其符合通识选修课及素质课程要求;

3.每学年至少牵头召开1次课程建设研讨会,持续优化课程内容。

(二)活动组织与实施

1.每学期设计并实施不少于1项具有特色的素质课程实践活动;

2.统筹第二课堂资源,实现社团活动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

3.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学生参与度高,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日常管理与协调

1.按时参加委员会及秘书处工作会议,落实相关部署;

2.协助处理调停课、教室变更、学生选课、面试及成绩评定等日常事务;

3.建立并保管本部门教学档案、活动资料,按时提交学期工作总结与计划。

(四)部门建设与成效

1.提升本部门课程学生选课率、到课率及满意度;

2.督促指导老师遵守教学规范,确保零教学事故;

3.每学年形成至少1项可展示的特色成果(学生作品展、竞赛获奖、实践项目报告等)。

四、管理与考核

(一)聘期:首任聘期18个月(20261月—20276月),后续实行“一年一聘”。

(二)津贴:300/月,每年按十个月核发;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对应月份津贴。

(三)考核方式:学年末由委员会秘书处组织考核,依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素质课程兼职部长考核办法(试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结果分优秀(≥90)、良好(7589)、合格(6074)、不合格(<60)四个等次。

(四)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直接与津贴发放、选聘续聘、评优推荐等挂钩。

五、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要经过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所在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察。素质课程委员会秘书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4.委员会审定与公示。素质课程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拟聘名单并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5.聘任发文。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正式发文聘任。

请有意者于20251229日前将报名表交至院团委104办公室。咨询电话:70911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素质课程兼职部长报名表.docx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素质课程委员会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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