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678

各系(部):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答辩流程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全面梳理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对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组员代替。项目负责人必须对项目的研究过程、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分别进行论述,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可以进行补充说明,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评审教师要提前有针对性设计提问,要深刻理解贯彻教育部“重在过程”的指导思想,应重点考察训练过程而非项目成果,客观全面地评价项目的过程管理,突出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评价方案和问答设计。项目负责人现场回答,项目指导老师或项目组成员可以补充回答。

4、答辩现场,各项目组安排专人做好答辩过程记录。

二、答辩组织要求

1、答辩时间:202152018:00开始,答辩地点和答辩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2、答辩评审组由3-5人组成,以系(部)本学科领域的教师为主,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有项目指导或项目答辩经历者优先考虑;答辩采取公开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及所有成员应全体到场,也欢迎有志于准备申报新项目的其它师生到场观摩。正式答辩前,各项目组要认真审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不完备、不齐全的要做好修改补充工作。

3、答辩结束后,由评审教师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从严掌握优秀等级。凡项目结题、通过答辩,考核结果合格者,学院将发正式文件予以公布。

4、项目通过结题答辩后方可报销经费。经费使用范围:调研、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20%);资料购置费,测试费,软件、小型硬件及小型实验设备购置费等;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等。各类经费使用结构要合理,不得超支,超过800元的实验仪器设备按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项目组将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之后的《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连同相关研究成果(论文、设计、发明专利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513日前交至教务部,材料按套装袋提交,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lip0502@qq.com

2、答辩结束后,各项目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答辩记录表交给教务部310室。

3、联系电话:81290812,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记录表.doc


 

                                                    教务部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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