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已结束,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现将重修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方式
1.辅导重修课程如下表。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上课教师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ZX301005  | 管理会计实务  | 钱红光  | 第9、10周,周六1-5节  | J4-102  | 
ZB401033  | 财务管理  | 肖安娜  | 第6周,周日,4-9节;第7周,周日,6-9节  | J4-102  | 
ZB301007  | 成本计算与管理  | 曹红  | 第6、7周,周日,1-4,6-9节  | J4-103  | 
ZB401004  | 财务管理学  | 吴婷  | 第10、11周,周六,1-4,6-9节  | J4-104  | 
ZB402007  | 金融工程  | 周芳  | 第8周,周六、周日,1-8节  | J4-104  | 
ZX402007  | 国际结算  | 吴亮  | 第7周,周六、周日,1-8节  | J4-105  | 
ZJ412006  | 税法  | 王慧  | 第6、7周,周六1-8节  | J4-104  | 
TB406004  | 大学英语一  | 陶念  | 第6、7、8、9周,周六1-5节  | J4-103  | 
TB418007  | 线性代数  | 刘云芳  | 第6、7、8周,周六1-5节  | J4-202  | 
TB418006  | 微积分一  | 朱奋秀  | 第6、7、8、9周,周日2-5节  | J4-201  | 
  | 体育  | 胡启良  | 第6、7周,周六1-4节  | 西区篮球场(网球场旁)  | 
2.其余课程为插班重修或自学重修。
二、注意事项
1.如重修课程门数较多,导致上课时间冲突的,请与任课教师协商具体上课时间。
2.学生需选择相同层次相同课程不低于原学分的教学班插班进行学习。学生依据目前已开课情况,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到相应班级上课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插班重修告知单》(附件),上半联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于第7周交教务部存档,下半联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于第11周交教务部存档。
3.当重修课程未开设或上课时间与学生本人本学期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时,可自学重修,无需交告知单。
三、重修考试
重修考试拟定十一月底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插班重修告知单25261.pdf(插班重修学生填写)
教务部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