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1-01-06浏览次数:345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着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鄂经法[2018]130号)的规定,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首届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第一届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做好成果推荐工作。推荐时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本次院级教学成果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三个奖项。各类奖项控制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填报《第一届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3)一式2份,各项内容的填写,务必参见《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4)。

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指定附件材料备齐后合装成册,一式1份:

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5);

2)反映该项成果的总结材料(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

3)成果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反映该项成果的代表作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作者单位需为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须提供已在依法批准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成果形式为教材的,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1本和复印件(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反映该项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证明;反映该项成果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批准该成果项目立项研究的文件、成果鉴定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获奖证书等。

4.《成果申请简表》(正反一页,填写时务必压缩到一页内)一式6份(含合装在《推荐书》指定附件中的1份)。

5.《汇总表》用A4纸打印;《推荐书》、《申请简表》、《成果总结》、支撑材料等均用A4纸,双面打印、竖装。与上述纸介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汇总表、推荐书、申请简表、成果总结、支撑材料同时提交Word以及PDF版本)。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22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按要求交教务部3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lip0502@qq.com,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7-81973877

 

教务部

202116



附件第一届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2 第一届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4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doc

附件5 第一届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docx

附件6 第一届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成果奖袋内材料明细表.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