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结业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部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1107

各系(部)、各班级: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结业考试将于第10周举行,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管理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考试管理制度》,本次考试的组织管理由教务部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命题、印制试卷、安全管理、考试日程安排、监考安排等,各系部在各项工作中予以配合协助。

二、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1.考试:闭卷笔试、开卷笔试

2.考查:具体包括论文、报告、方案、作业、口试等。

各系(教研室)下载填写《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课程结业考核计划表》(附件1),组织任课教师或教研室、课程组根据课程教学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方式,报学院批准。9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备案,考试计划确定后不得变更。

三、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分为分散考试和集中考试两类。

1.分散考试: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均安排在课程结束周随堂考试。

2.集中考试: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均安排集中考试,集中考试由教务部于第10周统一组织安排。

四、考场安排

分散考试中,随堂考试的考场为上课所用教室,同头多教学班需统一考试时间的请提前联系教务部落实考场安排;集中考试的考场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公布。

五、命题与制卷

1.命题原则与题型:试题要按照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设计,要全面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份量适当,难易适中;试题覆盖面广,考核的知识点在同一套试卷内不能重复,一般不少于五种题型,每题分值不超过30分,指导语必须规范,不能发生歧义,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0分钟。

2.命题要求:一般结业课程均需出AB两套试题,另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命题教师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试卷审核登记表》经系部指定审题教师签署审核意见和建议,交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送教务部存档。

3.命题提交内容及方式:①考试大纲;②考试AB卷试题,AB卷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试卷审核登记表》;④考试为开卷的须提交《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试题和电子版本,试题纸和标准答案模板见附件一,《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试卷审核登记表》见附件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见附件三。

学院鼓励任课教师对课程进行考核方式改革。课程可根据其本身特点、性质,在考核上推行多种形式、多个阶段、多种类型的考核方式改革,促进考核内容从现行偏重于知识记忆的考核转变为应注重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均须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并注意保持同课头班级考核方式的一致性。

4.各系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命题保密教育和试卷安全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试卷或试题内容,严禁简单地套用旧试卷,一经举报查实,将作为一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为保证试卷安全,教师严禁将试题带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电脑上,电子数据不得在QQ群中传递。考试试题属于保密文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过问和传阅试题。

5.命题提交:20201016日前交教务部(法商综合楼306室)。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197387513429872417

邮箱:fsxyks@126.com

六、监考与考场管理

1.分散考试一般由任课教师监考,确需增派监考人员的请提前与教务部联系落实,集中考试监考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公布。

2.监考人员须于开考前2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开考30分钟内,监考人员要清点学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考试证件,并将无证考生清出考场,将未到人数和姓名记载在试卷袋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有作弊行为的,应当场宣布该生考试作弊,没收试卷,收留证据,由一名监考人员将作弊考生及其试卷、证据送交考场办公室处理,并在考场记录表中做出详细记载。考试结束铃响,立即收回试题册、答题纸,答题册必需按学号顺序排列,并清点数目,逐项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如有异常情况,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向考务组详细汇报考场情况。

3.所有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

4.考试期间,学校成立巡视组,负责对全校的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七、阅卷、评分与登分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分析等工作。

2.按要求及时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并提交相关试卷分析材料,阅卷及提交试卷材料注意事项见附件四。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各系部近期要安排召开专门的全体教师会议和学生主题班会,做好研究部署、宣传教育、检查落实等工作。

2.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同时,公开宣布本课堂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凡缺课(或缺交作业、缺做实验)达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部。考试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亲属去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其它原因一律不予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3.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质量,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电话:81973875,也可通过教务部电子邮件(fsxyks@126.com)等途径实名举报考试中的异常情况。

 

教务部

2020923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课程结业考核计划表.xls

附件2:命题模版.rar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试卷审核登记表.doc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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