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第2学期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410

各系部: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2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请各系部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说明

1.通识选修课的设置应该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适合非本专业学生选修,强调通识特征,教学内容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不是专业课程的压缩版。

2.通识选修课应有利于开拓学生的学术视野,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身心素养;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有利于学生了解学科前沿以及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有利于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二、申报程序

所有申报课程无论是否新开均需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附件1)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2,20221223前报送至法商学院教务部备案。

三、开课要求

1.开课教师。为保证选课要求和教学质量,通识选修课原则上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承担。

2.开课形式。一门课程原则上由一名教师独立讲授。如一门课程有多个老师共同承担需指派一名牵头教师,负责协调课程申报、教学安排和课程考核等工作。

3.课程内容。所有通识选修课针对全院在校生开设,其讲授内容应具普及性,易于接受,切勿过于专业化。

4.课程学时与学分。通识选修课每门课程2学分,总学时30学时,每周2学时。最后一周(2学时)安排课程考核,如果课程考核的形式定为课后写论文,则最后一周的2学时应该在教室上课。

5.开课人数要求。通识选修课同一门课程不超过2个课堂,单班课堂人数不少于50人,上限120人。除外语、艺术类等个别课程外,原则上均需按照标准单班或标准合班开设。选修人数不足单班人数要求的课程,均予以取消。

6.选课及上课时间。通识选修课选课安排在开学第1周,上课时间为2-16。上课时间由老师自行申报,除周一、二、三上午不安排通识选修课,其他时间均可安排。

7.调停课要求。通识选修课是全校性的公选课,牵涉面广,上课时间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取消、不调整。

四、开课审核

各系部通知任课老师于20221223前将附件1和附件2均以“教师姓名+课程名称”格式命名,发至邮箱932980792@qq.com。教务部汇总后审核确定2022-2023学年第2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明细。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81290785

法商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师群:345010206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部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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